来源:站酷 作者:亚玲
3、调和
调和就是和谐,是指构成画面的各种要素之间的关系,能够适合、安定、和谐一致的配合,在视觉上给人以美感,调和强调的是形象的近似性,即当两者或以上的要素同事存在时,相互之间需具有共性,。从造型上来说只要构成内容若干要素是统一的,在视觉上就可以达到调和的效果。
调和在许多情况下不是自然发生的,而是对设计产生的对比过于强烈或不协调、不整体所做的调整。为了获得好的调和状态,要注意以下问题:要取得和谐统一效果,必须要处理好形象特征调和、色彩调和、方向调和等。
4、节奏
节奏和韵律在视觉形象中的表现具有移动的秩序性,同一要素按一定比例连续反复所产生的运动感也称为律动。并且,它的发展变化是循序渐进的,强调的是变化的过程。这种有秩序的变化所产生的美感,在视觉上具有较强的刺激作用,特别是渐次变化在视觉效果上产生的三维空间感,更能激发人们的兴趣。具有这种强烈特征的构成基本形式有渐变、发射等。
在非对称构图时画面的节奏控制在于形象与形象之间的关系和位置,可以用以下方法进行调整:
当形象与形象并列时,注意形象之间的错落,尽量避免处于同一水平线或同一垂直线;
当多个形象组合时,注意形象与空间之间的分配关系,即形象周围的空白,,避免空白量相等;
在运用多个形象、多种元素构图时,注意形象的方向变化,避免方向过意单一;
在整体色彩处理时,注意形象与形象、形象与空间之间的明暗层次关系,其次是主题形象与整体形象的色相和纯度关系。
5、变异:
变异是与人们习惯欣赏由秩序美的形式有着相反的性质,即反常的美。虽不是主流,但却是对旧秩序的一种突破,具有新意。变异就是在相同性质的形象中,有个别异质性的形象,变会打破原有的单调格局,设计中利用变异使版面更活跃、更丰富、更有趣味,所以变异在设计中最具动感、引人注目,容易成为视觉焦点,是一种很好用的设计方法。
变异的表现形式有:
位置变异:在整齐有序的形象中,个别形象的位置发生变化。
形象变异:在一些性质相同的形象中,出现个别不同性质的形象。
方向变异:在同方向的形象中,出现方向变化或反方向的形象。
大小变异:在同质形象中,有个别形象小于或大于整体形象。
色彩变异:两种不同的色相形成鲜明对比,或者色彩面积悬殊形成对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