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山西晚报 作者:sunsu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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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Q聊天、电邮收发信件、博客记录心情……如今,网络已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。近日,太原市民王先生向本报反映,他父亲去世后,他想“继承”父 亲生前所用邮箱和QQ号,却遭到网络运营商的拒绝。
根据百度词条解释,数字遗产,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所有的网络权益和财产。数字遗产究竟算不算遗产?能否依法继承,又该如何保护?5月 5日,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调查。
“数字遗产”,想继承不容易
王先生家住太原市十三冶小区。去年年底,其父因脑梗去世。“父亲生前经常出差,喜欢在电子邮箱里写日记,另外里面还保存着父亲喜欢的一些照片。”王先生称,父亲去世后,他想整理父亲的资料作为纪念,但多次与网络运营商联系,对方都不同意,“父亲的QQ号用了好多年,我也想留下来……”
人死后,“数字遗产”就无人保护了吗?为印证王先生的说法,记者与腾讯客服人员交流,得到的答复是,王先生要想拿到父亲的QQ密码,除提供逝者本人的基本资料和联系方式外,还得向网络运营商提供号码的使用资料、密保资料。另外,王先生还得邀请父亲QQ里的好友为其“作证”。上述程序全部履行后,王先生才能以“找回被盗号码”的方式要回父亲的QQ号。“人都已经不在了,我上哪儿找这些资料啊?”王先生很无奈。
采访中记者了解到,继承亲属或朋友离世后的数字遗产,的确是一个看似简单却又难以解决的问题。
网友建议立法保护
据最新的互联网产业数据显示,我国网民总数已达4.04亿。如今,无论是个人QQ聊天记录、电子邮箱里的文件和信息,还是玩网络游戏耗时花钱得来的游戏装备和虚拟货币,以及耗费心思与精力写下的博文……越来越多的虚拟物品,正成为人们的一种数字财产。“我玩的网游,每个月至少花费500元,这可都是钱堆出来的,法律为什么不承认我的家属继承权呢?”不少人对数字遗产的无法继承表示不理解。
针对此现状,搜狐博客频道近日进行了一项网络调查,结果显示:参加投票的网友中,82.65%的人认为博客、游戏账号属私人财产;56.9%的人赞同死前把博客、游戏账号、QQ账号等托付给家人或朋友;75.29%的人认为应该立法保护数字遗产。
据悉,目前国内已有一家公司开始涉足这个领域,但由于法律等诸多环境限制,发展并不乐观。
是否立法,难达成共识
“仅仅是实物才能继承,显然跟不上时代的发展。”山西尚地律师事务所的刘睿平律师认为,网民既然为数字遗产投入了时间、精力、金钱,也就说明此类物品已经具有法律层面上财产的属性,就应该受到法律保护,自然也可以依法被继承。他建议修改《继承法》等相关法律,尽快在范围界定、保存、管理、分割等方面解决数字遗产继承的障碍和问题。
刘睿平律师介绍说,迄今最为著名的数字遗产案发生在美国。一名美国士兵的家人希望得到阵亡儿子的电子信箱密码,以整理他的信件。但雅虎公司拒不提供密码,直到法院判决后才同意提供。
与刘睿平观点相反,山西大学法学院的李老师认为,立法保护数字遗产既不现实也没必要,“数字遗产属于虚拟事物,若想立法保护并进入继承程序,首先要实现网络实名制。”他认为,QQ、电子信箱等数字财产大多有很强的专属性,如果主人离世,这些数字财产的价值大多会随之消亡。“同时,根据我国现行的《物权法》等法律规定,法律保护的财产只是现实中的财产,不包括虚拟财产,既然不是财产,也就不存在继承的问题了。”来源:山西晚报 记者 辛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