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华商网 作者:妮子
据多家国外媒体报道,美国司法部于2009年12月31日宣布,UT斯达康已经同意支付300万美元的罚金来和解其贿赂在中国国有电信公司工作的官员一案,并保证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。
美国司法部指责UT斯达康为了获得利润丰厚的商业合同,花重金邀请中国一家公司高层出境旅游。2002年到2007年,UT斯达康支付将近700万美元,帮助中国一国有通讯公司数百名雇员到夏威夷、拉斯维加斯、纽约等观光胜地参加短期“培训”。2001年到2005年,UT斯达康向至少10名中国和泰国的通讯公司雇员与家属提供美国公司的就业机会,至少雇用了3人,为他们支付了两年工资,并办了绿卡,同时,UT斯达康还向在美国大学读书的中方政府人员支付400多万美元的“培训”费用。